昨日上午,一大批邮票及钱币在阿里拍卖平台被成功拍出,数量达到84685件。
本次拍卖共6人报名,36人设置提醒,2787次围观。起拍价为24万元,最终以354631元的价格成交。
本次的拍品内容非常丰富,可谓是五花八门、琳琅满目。
人们喜欢收集邮票、纸币、纪念币等,要么是出于收藏的爱好,要么是用于投资,昨天这位买家不可能把八万件邮票钱币都屯在家里赏玩,他十有八九是属于后者了。邮票投资现在还是比较受欢迎的,很多新手都想要入门。邮票投资主要分为收藏型投资和炒作型投资,前者多为长期,后者多为短期。
收藏型的主要以老精稀邮票为主,这类邮票具有很强的保值增值功能,但是见效较慢,一般需要收藏些年头。比如第一轮的十二生肖邮票和文革邮票,几年之内价格已经涨了好多倍。
炒作型的邮票增值就相对疯狂一些,运气好的,十天半个月价格就能翻几番,一般以新邮票为炒作对象,像今年的生肖鼠邮票,才刚出炉就翻了两三倍,但是炒作需要具备大量的货源,而且风险极大,和收藏型投资是有本质区别的。所以院长建议大家,还是以收藏为基础,适当买一些精品票,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。
这一大批邮票和钱币为什么会被用于拍卖呢?这背后无非又是一场纷争——2016年5月14日,滕某与凌某签订了《邮票转让协议》,凌某将8409版第三轮生肖鸡大版票转让给滕某,单价为600元,合计金额为5045400元。滕某须在该邮票上市后最迟50个交易日内把钱付清。据悉,2016年6月14日为上市第一天,其后第50个工作日即为2016年8月23日。2016年8月10日到11月9日,滕某的妻子姜某通过自己的银行账号,先后向凌某转账405万元。然而,剩下的100万却迟迟不能付清,故凌某只得起诉至法院。关于此事,双方各执一词。滕某拖欠尾款的理由是:2016年底,凌某卖给他的第三轮生肖大版票被文化部认定为印刷品,在此之后,广东省钱币邮票交易中心停止了该邮票的交易,现在该邮票一直在账号上卖不出去,滕某要求退货,让凌某退回货款。
凌某这边则认为:当初双方既然签订了合同,那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,谁也不欠谁的。合同中所交易的邮票,凌某一份不少地都给了滕某,滕某当时也已经确认签收,并支付了405万元,履行了大部分的付款义务。这就说明,滕某在收到货的时候,对邮票的质量和数量都是没有异议的。针对滕某所言“邮票被文化部认定为印刷品”的事件,凌某有几点意见:第一,这件事并不是发生在2016年底,而是2017年初。第二,邮票被认定为印刷品而非艺术品,只能说明该邮票不能作为艺术品进行挂牌交易,但并不表示该邮票是没有价值的或者是存在瑕疵的次票。第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,货物交付后的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。即使案涉邮票因文化部的认定导致贬值,该损失也应由滕某承担。第四,根据合同约定,凌某只需向滕某交付邮票,不需担保其将邮票全部卖出。第五,滕某在文化部的会议召开前就已经将大部分的案涉邮票卖出,据了解已获利,但其却不向凌某支付全部款项,这是不合情理的。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临头各自飞。滕某的妻子姜某忙不迭地和滕某划清了界限。两人在2017年1月9日离婚。据姜某所说,她一直负责家庭生活,并未参与滕某和凌某的交易。虽然该交易发生时,她与滕某尚未离婚,但货款和货物均未用作家庭生活所需。而该交易中用于转账的银行卡虽然在她名下,但她对此并不知情。因此,姜某认为自己不需承担本案的连带清偿责任。但法院对姜某的主张不予处理。法院判决:自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,滕某和姜某向凌某支付995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。一审案件受理费13754元,保全费5000元,由滕、姜二人共同负担。本来只想着搞搞投资赚上一笔,谁知碰上时运不济,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。这位滕先生可真是倒霉到家了,但是愿赌服输,既然签订了合同,就应该勇于承担一切后果。这就是这个商业时代既冷酷又真实的一面。
